关于开展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人文社科科研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文化产业研究院发布时间:2021-03-26浏览次数:12

各有关单位:

根据《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人文社科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办法》(齐鲁工大鲁科院字﹝202125号)相关要求,现启动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人文社科科研创新团队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团队带头人

1.满足《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人文社科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中关于团队带头人的基本要求。

2.团队带头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

2)第一作者发表C类以上学术论文(不含作品)或第一完成人获得市厅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成果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或成果被市厅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用。

(二)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作为团队带头人进行申报。

(三)对45岁以下团队带头人所申报团队重点支持。

(四)实行限额申报。申报限额如下:管理学院4个,艺术设计学院3个、马克思主义学院2个、政法学院2个、外国语学院3个、金融学院3个、体育与音乐学院2个、战略所2个、情报所2个、文化产业研究院1个。

(五)各单位要根据学科、平台建设需要,加强对创新团队组建统筹和指导,坚持扶优扶强,坚持创新团队建设与凝练学科、平台研究方向相结合。

二、申报、遴选程序

(一)团队申报。团队带头人要组织团队成员,认真研读《实施办法》,确定研究主题、制定工作规划和目标任务,填写《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人文社科科研创新团队申报书》,提交团队带头人所在单位。

(二)单位审核。创新团队建设单位组织学术委员会,对所申报团队与学科平台研究方向契合度、研究主题、研究价值、工作规划与目标等进行论证,进行必要调整后推荐至校(院)。

(三)材料提交。请于202149日将《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人文社科科研创新团队申报书》及支撑材料纸质件报送社科处。

(四)资格和形式审查。社科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进入专家评审程序的创新团队。

(五)专家评审。社科处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结合学科、平台建设需要,统筹确定拟入选团队。

(六)结果公布。评审结果经校(院)研究批准、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下达。

三、其它事项

1.严格按照《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人文社科科研创新团队申报书》填写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规范、准确。

2.《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人文社科科研创新团队申报书》后附支撑材料,装订成册(请勿分开装订),一式三份。

附件: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人文社科科研创新团队申报书.docx

联系人:迟旭蕾

联系电话:89631079

受理地点:办公楼411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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