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国家乡村振兴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软科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课题研究的基本定位是政策性研究,要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展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课题研究既要突出战略性、前瞻性和创新性,又要注重政策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既要有学术思想和理论依据,又要有数据分析和案例支撑,将问题研究透彻,形成具有较高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课题均为规定命题,请按照研究目录给定的题目进行申报。对不符合研究目录及研究要点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课题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所带领的团队具备能按时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的技术、手段和时间保证。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四)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凡以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等为基础申请的,须在课题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结题。申报课题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今后五年内申报国家乡村振兴局软科学课题的资格。
二、申报时间安排
请于2021年5月6日将课题研究计划书一式2份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送社科处,电子件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申报材料请到社科处网站“下载中心”-“项目申报”下载。
三、项目进度要求
课题负责人需严格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软科学课题研究目录与研究要点》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结题。2021年8月31日前提交成果初稿,9月30日前提交成果报告。未通过结题验收的,原则上取消今后两年内申报国家乡村振兴局软科学课题的资格。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今后五年内申报国家乡村振兴局软科学课题的资格。
四、项目经费预算
每项课题支持额度为人民币20万元。课题承担单位需严格按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要求,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方案并认真执行。国家乡村振兴局与申报单位签订委托服务合同后,根据部门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分两次拨付。
联系人:迟旭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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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处
2021年4月24日